113年度建置室內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須結合屋頂型太陽光電設施)計畫-補助作業基準」修正

課程與補助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公告

 

主旨:公告修正「113年建置室內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須結合屋頂型太陽光電設施)補助作業基準」第六條第三項第四款。

 

公告事項:

  • 一、本會辦理農業部漁業署「113年建置室內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須結合屋頂型太陽光電設施)計畫」,修正補助作業基準第六條第三項第四款用地證明:申請人土地所有權狀,如非土地所有權人應附租約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為共有者,應符合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
  • 二、修正後補助作業基準及申請書電子檔,請至下列網址下載使用:https://reurl.cc/j3XLgm 
  •  
  • 1130410公告.jpg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