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台灣農業百大精品評選
2019-08-272020台灣農業百大精品評選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行銷台灣優質農/漁/畜產業之農業精品,
以及穩定農產品供需,輔導地區性農特產品加值發展,
鼓勵農(漁)會及青年農民以地方特產為原料,
開發各式農產加工品。
為確保各項農業精品品質,將以取得有機農產品(Organic)、產銷履歷農產品(TAP)
及優良農產品(CAS)驗證標章產品優先綠取。
評選產品應為農(漁)會品牌產品,
且符合商品標示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糧食管理法
及農委會相關法令規定。
農(漁)會及青年農民薦送產品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將實品1份(如為生鮮農產品,僅需以內、外包裝參加評選、其餘產品則需含內容物及完整之內、外包裝及提袋)、
報名表(附件2;每項薦送產品,請填寫1份)及合格檢驗報告或相關證明書逕送「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
30093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51巷1號,產業發展中心育成輔導組黃郁文小姐收。
郵寄封面並請註明「2020參加農業百大精品評選」(免備文;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相關問題請洽(03)518-5091。
(二)每項薦送產品應依「2020臺灣農業百大精品檢驗項目表」(附件3)辦理檢驗,
並提出符合農政單位規範之檢驗合格試驗報告。
其中加工食品除檢附成品檢驗報告影本外,針對原料、副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亦須取得供應商之檢驗報告影本。
各項出具之有效試驗報告日期應在107年8月29日以後至108年8月29日以前,未檢附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符合免附合格試驗報告之產品者,亦請出具相關效期內之證明文件供參。
(三)衛生福利部106年6月8日公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擴大實施投保對象,納入具工廠登記但未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
其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農會屬前揭適用對象,應依規定完成投保作業,
爰農會薦送產品參加評選,應檢附前揭文件影本。
農(漁)會及青年農民薦送百大精品評選產品應請注意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農產加工食品產製注意事項(附件4)辦理,
對於委託代工生產者,仍須有效管控產品品質。
為提高行銷台灣農業精品成效,自107年度起,農業百大精品評選已調整為2年1次,
即入選產品榮譽效期2年,除印製型錄寄送國內千大企業、
辦理大型展售活動(本年度謹訂於12月19日至22日假台灣大學綜合體育館辦理)外,
並將加強相關媒體策略行銷,屆時敬請踴躍參加。
2020百大農業精品展遴選規範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qZREuk0nNvLpiZJOt_0V8nc9-H_MlP2o
評選產品清冊-附件1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4Q-M6sQpQOw-r-qggmlEBHu4TgKvXAfz
2020報名表-附件2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qe5rBzFiG_OnvbQcIafN3V63pPPN-xqb
檢驗項目表-附件3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_nGrysHM02PmU5LckTnzPlRLQ_4kut0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農產加工食品產製注意事項-附件4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UljTIvbI3Ja-NK-8xyra9r54c3oDiWQ_
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