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109年度「漁民團體申辦國軍漁產類副食品供應業務」規定事宜及申辦期程

2020-03-05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3年3月14日農授漁字第1031346228A號令修正「漁民團體申辦國軍漁產類副食品供應業務輔導措施」暨109年1月30日漁四字第1091200771號函辦理。

   
一、各申辦單位均以供應單一區域分組為限,供應區域分組劃分如附件(三)。
二、各申辦單位須擇一區組提報申辦供應能力調查表,並繳交行政作業處理費新臺幣(下同)1萬元整。
三、各供應單位入選合格者,應於供貨前備妥本項魚貨供應計劃日程之書面說明。
四、領取申辦書表日期:自109年2月12日至109年2月27日止,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向本會供銷部林國用索取。會址: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6號(電話:02-89853989)。
五、受理申辦書表日期及方式:自109年2月12日起至109年2月27日止,均採通訊收件,請以雙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密封郵寄本會供銷部收。各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書表,連同應繳交之行政作業處理費1萬元整支票乙紙,於截止收件後均不受理補正。
六、附件:
(一)漁民團體申辦國軍漁產類副食品供應能力調查表。​​​​​​​​​​​​​​
(二)漁民團體申辦國軍漁產類副食品供應業務能力評核標準表。
(三)漁民團體申辦國軍漁產類副食品供應區域分組一覽表。

   
相關網址
http://www.rocnfa.org.tw/prg10/prg1011.aspx…

   
承辦人:全國漁會 林先生
電話: 02-8985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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