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中華絨螯蟹 (Eriocheir sinensis,俗稱大閘蟹)輸入管理措施修正

2020-03-05

有關中華絨螯蟹 (Eriocheir sinensis,俗稱大閘蟹)輸入管理措施修正,說明如下:

   

一、自中國輸入大閘蟹仍依現行管制措施辦理:

(一)每批進口之大閘蟹,須來自經中國官方認可之18家合格大閘蟹養殖場。

(二)逐批檢附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之「動物衛生證書」,並註明合格大閘蟹養殖場註冊證號及載明16項動物用藥檢測結果 (結果皆應為未檢出,且應註明該項目之最低檢出限量)、檢驗報告編號及「符合衛生要求,適合人類使用」等之官方聲明等項目,前揭檢附之檢驗報告須出自7家可出具大閘蟹檢驗報告之認可檢驗機構。逐批檢附「戴奧辛及戴奧辛類多氯聯苯」檢測報告。

(三)應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向本署各港埠辦事處申請食品輸入查驗。

  

二、自109年3月1日起,中國以外國家生產之大閘蟹依水產品實施系統性查核之規定,曾有輸入紀錄之國家及號列,得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惟本署將視管理需要,向輸出國查驗輸出產品、輸出業者與捕撈業者是否符合該國規定,並要求輸出國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必要時執行該國產品輸台查核;未曾有輸入紀錄之國家,則需依「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向本署申請系統性查核,通過後,始得申請輸入查驗。

 

三、旨揭管理措施,同步以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發送週知食品輸入業者。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人:薛安庭

連絡電話:02-2787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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