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食品物流業者及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食品製造與販售業者,應依規定完成登錄始得營業
2021-05-24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其規定摘錄如下:
(一)物流業(從事運送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營業行為之業者)
1.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自108年4月26日起實施。
2.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
(二)製造業
增訂辦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取得登記證之農民或農民團體,自公告日起實施。
(三)販售業:
增訂辦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取得登記證之農民或農民團體,自公告日起實施。
詳細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