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0年7月7日電業字第1100015023號公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

2021-07-14
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0年7月7日電業字第1100015023號公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
措施內容可於(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網站→最新消息→政策措施)中查詢。
   
二、109年度已申請「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作業須知」之養殖用戶名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已造冊函報台電公司。其餘新(未)申辦業者,可至各地縣市政府、漁會、養殖協會申請。
(一) 適用對象:領有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下稱養登)、漁業權執照或入漁證明之養殖漁民。
(二) 申請文件:
1、養登影本。
2、110年度任一月份電費單或繳款證明等文件。(上面需有明顯電號資料)。
3、倘申請人非養登負責人,請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 申請期限:原則至110年9月30日止。
(四) 減免期間:110年5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五) 適用級距:適用級距2電費減免30%。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