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轉知內政部辦理「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實施計畫。

2023-02-07
  • 一、專案策略:採取「寬嚴並濟」作法。

 1、「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依本計畫「從寬」論處;查獲到案者,依現行法令論處。

 2、「專案結束」後,加強查察,自行到案或查獲到案者,均依現行法令論處。

 

  • 二、專案實施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為期5個月(得視況調整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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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專案適用對象:

 1、失聯移工。

 2、「非失聯移工」身分之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

 

  • 四、專案機制:

 1、專案實施期間,「自行到案」者之處理機制:

  (1)免予收容。

  (2)處法定最低額逾期罰鍰新臺幣2,000元。

  (3)得「免除」禁止入國或不予許可期間。

 2、專案結束後,「自行到案」或「查獲到案」者之處理機制:

  (1)依現行移民法相關規定,自行到案者,得免予收容,查獲到案者,原則暫予收容。

  (2)自行到案或查獲到案者,依現行移民法相關規定,裁處逾期罰鍰、管制禁止入國或不予許可期間。

 

  • 五、注意事項:

 1、本專案對象適用自行到案機制,以1次為限。

 2、逾期外來人口前已自行到案而未依限出國(境) ,不適用本專案計畫所定自行到案機制。

 3、本專案對象適用自行到案機制者,仍應列為不適用免簽證或有條件免簽證之對象。

  

請各位漁民朋友應避免違法雇用非法外來人士,無論是聘僱失聯移工、兼職工作之合法移工或來台觀光、探親者等協助農務,均屬違法情形,應避免雇用以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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