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宣導]國有非公用土地未承租登記之現使用人,請盡速申租!!

2024-02-01

查本會雲林縣部分養殖生產區現有光電公司申請於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雲林辦事處表示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案件處理方式」受理光電申請提供開發案後,執行機關經審酌申請範圍、審辦進度等情形,於當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張貼公告周知,以利「符合82年7月21日前實際使用國有土地尚未建立合法使用關係之現使用人」知悉有業者申請提供開發事宜,俾漁民盡速辦理土地承租登記;日後若發給光電公司提供申請開發意向書後且受理申租期限屆滿後,執行機關不再受理82年7月21日使用申租案。

 

為免權益受損,如您為於國有非公用土地經營事業卻尚未合法承租之現使用人,請盡速洽國有財產署辦理承租事宜。

 

👉國有財產署便民服務業務網 https://esvc.fnp.gov.tw/decreeDetail/construeMain?treId=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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