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有關近期報載農業移工從事非法工作案,請業者加強外籍移工之工作及生活管理,善盡雇主管理責任,以免違法受罰。

2024-04-22

📢有關近期報載農業移工從事非法工作案,查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爱請業者聘僱移工調派於缺工農場期間,雖由農民直接於現場指揮監督勞務提供內容,但仍應請依勞動相關法令及已核定之外展計畫書內容辦理,善盡雇主管理責任,加强所聘僱移工之工作及生活管理,以避免發生移工從事非農業工作等不法情事,遭受處罰。

 

📢另查「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3條第3項規定,已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製造、屠宰、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者,不得申請使用外展農務服務,請業者於派工時多加注意,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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