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資訊]113年度強化水產加工智能設備示範場域補助實施計畫

2024-05-22

農業部漁業署(以下稱漁業署)為提升國產水產品加工量能,協助水產品加工廠建構水產加工之省工、智能化加工處理、集貨包裝、搬運等設備,提高生產效率及解決人口老化與缺工問題,引領產業升級,增加產業使命感。

 

  • 一、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函送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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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申請資格:
  • (一)從事養殖、契作、加工或理集貨之漁民(業)團體與農企業等成立之合法水產加工及處理廠(以下稱申請單位)。其中,農企業定義為從事農漁業生產,具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含漁業產、製、儲、銷及加工等。
  • (二)申請單位營運之水產加工、處理廠之建築應屬合法使用,並符合使用執照之用途(倘使用執照所有權人與申請單位不同時,應檢附所有權人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或租賃契約書,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或租約有效期限至少須至申請截止日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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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補助項目:申請單位營運所需之省工、智能化加工處理、集貨包裝、搬運(不含堆高機及拖板車)等設備,不包含運輸使用車輛、硬體建築及冷凍(藏)庫等冷鏈設備(施)。申請單位應自113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前完成設備購置、安裝試機、內部驗收及取得採購憑證。

 

👉資訊請詳農業部漁業署官網

https://www.fa.gov.tw/view.php?theme=Announcement_Info&subtheme=&id=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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