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有關申請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農業部公告修正「審查養殖查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三點,明定養殖漁業申請聘僱移工資格認定,自114年5月2日起均須由線上平臺申辦。
2025-05-08📌有關第三點修正後規定,申請人應上傳資料至申請平臺(https://fmworkers.tw),向農業部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包括:
一、申請書。
- 二、符合雇主資格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公司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三、有效期限內之養殖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影本(有效期間至少90日以上)。
- 四、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養殖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書影本。
- 五、養殖場員工總表及下列文件:
- 🔸擬列計養殖場員工於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實際從事養殖工作之出缺勤紀錄、或薪資給付等相關佐證文件;但申請人列為養殖場員工時,得免附前開佐證文件。
- 🔸以個體戶申請之申請人,應檢附擬列計養殖場員工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加保證明書,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8款(漁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加保證明書。如有關加保證明書事宜請逕洽原加保單位。
- 🔸以公司行號作為申請單位之申請人,應檢附其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員工名冊。
📌為加速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審核,申請人或委託之仲介公司請先至網站申請帳號,並依流程填寫資訊及上傳上開應檢附文件,若是由仲介或法人單位所屬員工代為辦理,應先上傳委託書並蓋公司大小章。系統提供委託書範本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