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資訊]因近年風災重創養殖產業,部分漁業署補助養殖設備因風災損害不堪使用,受補助人應向原受理單位自主通報,做為日後抽查之佐證。
2025-07-21- 🌟因近年風災重創養殖產業,部分漁業署補助養殖設備因風災損害不堪使用,受補助人應向原受理單位自主通報,做為日後抽查之佐證。
1️⃣漁業署委辦之相關補助計畫規定:「補助日起二年內,接受補助相關單位抽查,如有抽查時,查無該項補助設備者,或有不法舞弊詐取補助款等情事發生者,本會應追回補助款」。 - 2️⃣近年風災頻傳,重創我國主要養殖生產區,如漁業署補助設備因風災造成損壞無法修復、使用,受補助人應妥善保存已損壞設備並向原受理單位自主通報備查。日後如漁業署或本會抽查可當佐證。
- 3️⃣如有漁民通報,請受理單位配合登記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