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資訊]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含戶外高溫作業危害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
2026-06-15本要點補助標準如下:
(一)每種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下稱補助項目)採部分補助方式,且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同一種設施補助項目購置金額在六萬元以下者,最多補助百分之八十;超過六萬元之部分,最多補助百分之五十。
2.呼吸防護具、背負式安全帶、安全(絕緣)帽、(絕緣)防護衣、防護(絕緣)手套、防切割、穿刺手套、安全(絕緣)鞋、反光背心、護目鏡等個人防護具及鋼筋護套,最多補助申請金額百分之八十,且同一種防護具不超過三萬元。
(二)前款設施補助項目之補助金額,同一申請補助者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二十萬元,其中個人防護具合計不超過五萬元。
(三)戶外高溫作業防護具,中小企業十人以下及自營作業者,最多補助申請金額百分之八十,且不超過三萬元;中小企業十一人至五十人,最多補助申請金額百分之五十,且不超過五萬元。
📌補助採「先輔導、後補助」機制,相關詳細資訊請逕至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 https://sh168.osha.gov.tw/ )「器具補助申請」查詢並填寫資料。
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300-636



